为什么晋商和徽商能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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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晋商和徽商能发展起来?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2-06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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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
一、山西商人资本的发展,不仅使山西商人聚集了大量的货币资财,让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回家乡,而且促进了山西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全国商品物资的交流,加快了中国自然经济解体和商品经济发展的进程.清乾隆年间,山西商人王廷煜投资开采铜矿,刘永和投资开采龙门煤矿,使商业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明朝官营解盐生产,征发盐户到盐池服役做工,叫做“盐丁”.盐丁另立户籍,世代相起,实际上是封建国家的工奴,生活痛苦万状,经常抗工逃亡,生产效率极低.1648年,清政府废除“盐丁”制,把解盐生产改官营为民营,交给商人自行浇晒.第二年又把盐池分为五百一十三号,规定一户商人经营一号,逐一登记.这种经营解盐生产的“坐商”,自筹资金,雇人捞盐,每产盐一百引(二百四十斛为一引),其中七十引要纳税,一引折合白银三钱二分,另外三十引不纳税,抵作商人工本费.坐商对盐池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是却有占有权和使用权,他们只要向政府纳税,就可获得一号盐池,经营生产.坐商雇佣工人的工资,以其技术高低来决定,按年支付,实际上已构成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坐商就是早期的资本家,盐工则就是近代盐池产业工人的前身.当时,盐池有 20000多名工人,生产规模巨大,超过了欧洲早期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水平.
二、造就了一代理财人物.山西商人资本不论是商品经营资本还是货币经营资本,一般都不是资本的拥有者(即商业资本家)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多数是由财东(商业资本家)出白银若干,委托一个自己信赖的、精明能干的人当掌柜(相当于经理),从事某项经营活动.财东把资金运用权、人员调配权、业务经营权交给掌柜,独立自主地从事经营活动.定期结帐一次,由掌柜向财东汇报经营成果.如果财东满意,就继续任用,财东信不过就可以辞退.这种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经理负责制的方式,再加上以后实行的顶身股制度,促使经营者工作不敢懈怠,把职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了管理人才的出现,提高了经营效益,这在中国企业史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舍得智力投资,举办商人职业教育.早在元代,运城盐池就设有盐商子弟学校,叫做“运城盐运使司学”.清代在包头城,也有山西商人自办的子弟学校.驰名中外的旅蒙商“大盛魁”商号,在外蒙古的科布多设有本企业的训练机构,从晋中招收十五、六岁的男青年,骑骆驼经过归化、库伦到科布多接受蒙语、俄语、哈萨克语、维吾尔语及商业常识的训练,一般为半年,然后分配到各分号,跟随老职工学习业务.这种重视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的办法,就是现在来看,也是很有远见卓识的.
四、首先创造了民间汇兑业务、转帐和清算中心,首先创造了类似中央银行的同业公会,都显示了山西商人的精明能干和创造能力.山西商人,最先打入国际金融市场,表现了他们敢于向新的领域开拓的风姿.学习这段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山西人并不一向就是那么封闭落后,因循保守.明清时代,敢于远离家乡,开拓致富的山西商人,并不比沿海一带的商人逊色.
徽商:
一是以诚待人,以信服人.诚信经商在徽商中十分普遍,他们认为“惟诚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而饰价为欺”.
二是薄利竞争,甘当廉贾.这在徽州粮商、典商中比较突出.
三是宁可失利,不可失义.徽商由于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所以在处理义利关系上,能够做到“先义后利”、“以义制利”、“以义为上”.例如徽商吴鹏翔一次购进胡椒八百斛,尚未付款,发现此胡椒有毒,卖主愿意全部收回,但他仍然照价买下,然后付之一炬.他之所以这样做,是考虑到如果退了胡椒,卖主可能转售他人,这样就要坑害更多的人,所以他宁可自己受些损失.有一年皖省大灾,婺源商詹元甲受当地地方官的委托,携带20余万两银子去外地采购粮食,当地旅馆老板告诉他:“此地买米,便有抽息(回扣),自数百两至千万两,息之数,视金之数.今君挟巨赀可及数千金.此故例,无伤廉.”在数千两银子的回扣诱惑面前,詹元甲毫不为动,而是说:“今饥鸿载途,嗷嗷待哺,予取一钱,彼即少一勺,瘠人肥已,吾不忍为.”这种宁可失利、不可失义的精神确实令人感动.像这类例子还很多.
四是注重质量,提高信誉.这在徽州墨商、徽州布商等行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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