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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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
1个回答 分类:历史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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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补答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我们可以初步得出如下认识:有怎样的民主观,就有怎样的民主政治发展,就有怎样的政党制度发展.当然,下面的这个反推结论也是成立的:任何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党制度的发展中,都内在地涵括了特定的民主观.那么,在相同社会存在的基础之上,现代、理性、科学的民主观应当是可以推进民主政治、政党制度良性发展或运作的关键变量.与之相对应,保守、落后、混乱甚至错误的政治理念则应当是制约、阻碍民主政治、政党制度良性发展或运作的主要瓶颈和桎梏.总之,政治理念、民主理念问题是我们在特定历史阶段条件下考察和比较民主政治发展、政党政治和政党制度发展成败优劣的关键性指标.实际上,它们也是在现代文明的核心层面和人类社会上层建筑内部决定民主政治、政党制度发展质量和层次高下的构造性成分.
  纵览人类近现代政治民主发展的历史,民主政治和政党政治的演进过程的确与形形色色的民主观紧密关联.世界各国、各民族民主政治和政党政治的发育程度也的确取决于这些国家和民族中大多数人们对“何谓民主”、“民主为何”等问题的理解.从横向共时性的角度来看,当今世界上多数国家、地区的当权者也莫不宣称自己对民主的信奉,但他们对民主的解读却又莫衷一是,各种民主思想犹如一片巨大的、无法穿越的灌木丛,以致人们至今尚不能走出一个民主观混乱的年代.[1]在这些良莠不齐的民主观当中,有的比较深刻、全面,有的相对肤浅、片面,有的则干脆就是用民主字样包裹的专制理念.相应地,不同国家、民族的民主也就呈现出错落杂陈的状况.
  在经历了近30年趋向现代市场经济的经济社会变革之后,在社会主义公民和公民社会因为市场经济缘故而迅速成长的情况下,中国的社义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也迎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历史机遇期.此间,无论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还是广大的公民群众,都应当首先确立现代、理性、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这是确保我国人民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思想保证.由此,重新回到马克思,回归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典论述,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密切结合中国社会的历史与现实,科学地解决中国社会的民主观问题,继而全面深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与民主政治发展的关系,也就成为当代中国最具现实性、紧迫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之一.
  一、溯本逐源,再读经典:马克思、恩格斯对民主及其与科学社会主义关系的理解
  毫无疑问,马克思、恩格斯是经由激进的民主主义者转变为共产主义者的.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是否因为这一转变而放弃了民主主义的理念呢?马克思、恩格斯是否就如别有用心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和一些教条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批评和解读的那样,片面地主张阶级专制从而事实上否定了民主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我们又当如何理解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对于欧洲各国民主政治的不留情面的批判呢?马克思、恩格斯又是怎样处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的呢?
  作为共产主义者,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超越了民主主义的民主主义者.不容否认,在作为民主主义者和作为共产主义者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存在着一种“本质的联系”.[2]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简单否定人类自古代社会发展而来的民主政治的优秀成果.恰恰相反,他们一直将资产阶级民主视作相对于封建专制的历史进步,将民主政治的发展看作一个连续性和阶段性相统一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成为共产主义者之后也从未放弃民主的基本价值和理想,也从来没有否定人类社会寻求真正民主、自由的伟大事业.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批判和否定的仅仅是:他们所处时代中的资产阶级的伪善虚假的民主.
  早期资产阶级民主是依据古典自由主义理念建构而来的.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正是让广大劳动者“自由”得一无所有、让资产阶级拥有充分剥夺权利的自由主义的统治,让早期资本主义社会日益分化为两大日益对立的“民族”,使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成为富人和穷人尖锐对抗的国家.与此同时,资产阶级并没有做出积极的努力去兑现自己在资产阶级革命中所许下的自由、民主和平等的诺言.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里,人们能够看到的确不过是打了极大折扣的“普选权”,以及谎称代表“人民意志”的议会政治.“这种所谓的人民主权,无非是君主国的有产阶级为了夺取君主的权利而让各非有产阶级相信的骗局……穷人到处都在受苦,而不是在进行统治;劳动者在服从,而不是在指挥;小商人和小业主在劳动,而不是在发号施令;富人到处都由于金钱的影响而在进行统治,并且参加政权,担任官职.” [3]
  在综合考察了法国、美国的宪政制度之后,马克思得出了“政治解放本身还不是人类解放”的科学结论.他指出,即使国家取消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它“还是任凭私有财产、文化程度、职业来表现其特殊的本质.国家远远没有废除所有这些实际差别,相反地,只有在这些差别存在的条件下,它才能存在”.[4]资产阶级推翻封建专制的确是具有进步意义的政治解放.但是,若将其夸大为人类解放的话,就是反动的了.事实上,资产阶级只是以新的不平等取代了旧的不平等.在这里,马克思剥夺了资产阶级民主作为“普适价值”的资格.
  那么,民主本身是否具有普适的价值呢?马克思告诉我们,民主是“人的自由产物”[5],是人的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它首先是自由在国家制度上的表现.而所谓自由,则是人的本质特征,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它“合乎理性的本质”,“使人们成为理性的存在物”.[6]具体到政治领域,“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7].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自由和平等、博爱一起,将在更高的形式上复活[8].在新社会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它将“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使他们“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10]循着这一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得出如下的判断:在马克思主义正本清源,将民主视作真正的自由、发展和解放事业的一部分时,民主价值及其现实演进当然是具有普适性的.
  人们不应忘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及其实践正是作为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社会极端不公正、不平等的对立面而出现的.从那时起,在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作为民主之两翼的自由与平等的关系远非意识形态口号当中所显现出来的那样融洽.从理论上讲,平等或可严重地侵害到自由,但这样的平等在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中并不多见.相反,建立在极端个人主义基础上的自由却是经常性地在现实中严重地践踏和破坏平等和公正.基于这一理解,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早期资产阶级主流的民主观是倾向于极端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基础之上的民主观,恰恰是它损害了民主价值的普适性.与之相对应,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是建立在为最大多数人民谋自由、福利基础之上的平等主义的民主观.马克思主义并不否定个体的自由,它只是要将自由建构在人类彻底解放和真正平等的基础之上;马克思主义并不排斥民主的普适性,它只是要将民主建立在人类真正自由的基础上,从而为真正还原和彻底体现民主的普适性指明了方向.
  由此,民主向来都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范畴,向来都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核心价值理念.只有正确理解、牢牢把握、始终坚守并一贯致力于实现这一真正普适的核心价值,社会主义社会的自由与平等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有机的统一.
  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一般性原则:不断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和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
  “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11]在深入批判和辩证否定了早期资本主义及其民主政治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为人类的自由解放事业指出了现实的道路.那就是,要通过世界范围内广泛的和深入的无产阶级革命,彻底地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消灭剥削,解放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促进入的全面发展.这条道路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道路,同时也是人类社会走向真正自由与民主的必由之路.
  在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无产阶级专政是必须的.“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2]要想实现革命的胜利,“工人阶级只有组成同资产阶级一切旧政党对立的独立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才能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这一革命的最终目标——消灭阶级.”[13]革命胜利以后,要实现共产主义,也还要经历一个过渡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必须始终建立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就是无产阶级民主,它既是无产阶级保卫革命成果、保护自己和镇压敌人的武器,也是消灭私有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政治手段.
  随着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深入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上述基本思想不断地被各国无产阶级的革命和建设实践所检验、丰富和发展,成为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般性原则.具体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该原则同样也是无产阶级建构和发展真正民主的一般性原则.这一判断可以分作两个层面来予以理第一,只有始终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才有可能不断取得成功.第二,只有始终发扬无产阶级内部的民主,才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同时,只有不断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才能够有效地防止蜕化变质,才能够使共产党在实践方面最坚决、在理论上更先进,从而始终代表整个共产主义运动的利益.”[14]我们可以由此推论:以人类彻底解放为最终使命的共产主义运动、无产阶级政党非但不能否定民主,反倒应当以自身内部彻底、广泛和真正的民主来确保运动的方向和推动运动的发展.
  革命胜利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建设仍然是复杂、艰巨的.
  在此条件下,如果没有劳动群众内部广泛、有效的民主,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就会严重削弱.同时,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人政党就有可能严重脱离群众,就会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从根本上发生腐败蜕变,因而社会主义遭遇挫折和反复的可能也就始终存在.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时,在深入研究近代国家制度的基础上,就洞见到了无产阶级政党在执政后存在着由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主人而衰败的危险[15].为此,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指出,要防止工人领袖蜕化“利用党去干私人的肮脏勾当”,要同“以党作幌子利用一切人以达到自己的私人目的的”腐化现象斗争,“不要再总是过分客气地对待党内的官吏——自己的仆人”.[16]相对于工人政党及其领袖,马克思、恩格斯总是对工人群众抱有更多的期待.他们始终警惕工人政党官僚化和资产阶级化的可能,因而始终坚持工人政党要建立广泛的民主机制,其目的就是要“依靠群众使领导人恪守职责”.[17]
  其实,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基础和加强无产阶级政党这两个基本原则从一开始就内在地蕴含着如何科学、正确地处理好工人阶级与工人政党及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因为无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性而降低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恰恰相反,他们一贯坚持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一再强调:“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消灭一切阶级统治.”[18]
  在被列宁称为“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最高成就”[19]的《法兰西内战》 1891年单行本导言中,恩格斯明确指出,国家政权往往为了追求自己特殊的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20]国家政权何以会追求自己特殊的利益?因为它们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这样的国家政权是社会的莫大耻辱,是一切龌龊事物的温床.[21]国家何以能够凌驾于社会之上?列宁后来进一步给出了答案:国家官吏拥有了特权地位.[22]基于上述基本理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明确提出了如何把国家由一个站在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一个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的历史命题.关于这一问题,作为真正民主制度的巴黎公社在实践层面上做出了初步的探索,具有广泛和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简要地概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围绕这一问题在理论与实践领域中展开探索的结果,那就是:必须以劳动群众的权利和意志去限制和控制国家的权力,防止和杜绝一切形式的特殊权利.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劳动群众与工人政党的关系、工人政党及其领袖的关系.
  强调民主对于克服国家与社会二元分立、社会重新收回国家权力的意义,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整体的而非是阶级政党或其领袖群体的专政,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基本内核,同时也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思想的理论渊源.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法学观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23]在马克思看来,“国家制度只不过是政治国家与非政治国家之间的协调,所以它本身必然是两种本质上各不相同的势力之间的一种契约”[24].因此,代表市民社会要求的“应然立法权”,应构成代表国家的“实然立法权”的内在根据,并使国家制度和社会生活都纳入法律规则的框架.马克思这一市民社会(不是外延笼统、内容易被偷换的人民)决定政治国家、国家权力来源于社会的民主契约法律观[25],无疑应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理论基础.只有确保国家权力受制于社会,法律才能成为实际的法律,成为自由的存在,成为人的实际的自由存在,法典才能真正成为人民自由的圣经.[26]只有法治国家,才能有效地遏止官僚主义,才能迫使“一切公务人员在自己的职务活动方面都应当在普通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个公民负责.”[27]反之,“如果人民群众不能掌握全部国家政权,如果在国家中保留某种不是由人民选出的、人民不能更换的、人民完全不能做主的政权,那就不可能真正满足大家都感到的迫切需要.”[28]
  三、坚守原则,与时俱进:不断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始终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引领之下进行的.八十多年来,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每一项重大成就都是自觉地适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并努力将其与中国社会的现实有机结合的成果.譬如,中国共产党曾经创造性地提出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这就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普适性价值、一般性原则与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与民族特性紧密结合起来的理论与实践的典范.既要系统认识、全面坚守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则,又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这是引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指南,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
  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一直立足于一个相对落后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基础上.同时,作为最大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还始终面临来自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挑战和破坏.这就决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建设、人民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在顺应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一般规律的条件下,紧密结合国情、充分体现民族特色.人民民主专政无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式.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人民利益、巩固国防和镇压反动派,[29]为了更好地巩固和扩大革命与建设的成果,就必须不断坚持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人民民主越是充分发达,人民就越团结,社会就越安定,国家的力量就越强大.反之,人民民主越软弱滞后,人民就越分化,社会就越动荡,国家的力量也就越薄弱.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30],这的确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人民民主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关系到社会主义中国的前途和命运.为此,我们必须沉下心来,认真思考如何搞好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从根本上讲,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包括三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板块:人民当家作主、法治国家和党的领导.这三大理论和实践板块,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总结、概括形成的,既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般性原则,又体现了中国特殊的历史、国情与民族特色,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构造性部分.为此,我们必须长期坚持、有机兼顾、全面推进.
  建国60年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在上述民主政治建设的三大板块的每一个板块中都分别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世界发生了新变化,国情、党情也出现了新特点,中国社会、中国共产党面临着许多全新的挑战和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攻坚事业.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不应拘泥于教条、满足于现状,而应不断地回到马克思,不断地返本开新:始终以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说,始终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我们的民主建设,使之更加全面和完善.
  在前述对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一般原则的分析中,人们感受最强烈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从来都没有分别、孤立地看待或对待无产阶级民主、法治国家和工人政党领导这三个方面.相反,马克斯、恩格斯总是立足于人类自由解放事业的高度,从维护、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权利的基础上,将上述三个方面有机地统一起来.换言之,依据经典作家们的立场和方法,劳动群众的民主、工人政党的领导和法治国家从来都是互为条件的.更明确地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三个方面内容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可能也不应当是无条件的.任何人民、任何国家、任何政党,只要他们选择了社会主义,只要他们寻求真正的民主,就必须自觉地把握和实践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的、普遍的政治原则.
  首先,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以党的领导和法治国家为基础.没有党的政治领导,广大劳动群众就无法实现真正强有力地社会团结,社会主义的方向就很难保证.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马克思所讲的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没有法治,公共权力的恶性扩张、滥用就无法避免,政党政府就会腐化变质,就可能官僚化和资产阶级化,同样不会有真正属于人民的民主.
  其次,法治国家必须以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领导为前提.即便在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限制国家权力人民才有自由,才可能保全和发展自己的权利.这是基本的政治常识.但是,人们到底基于什么样的目的去限制国家权力,到底应当怎样限制它、限制到什么样的程度,这些都应当由广大人民群众基于自身的权利要求来予以回答.如果法治国家不是出于人民权利的考虑,那就没有真正的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分散的群众个体、群体无法明确地、有力地约束公共权力,人民群众只有通过自己的共产党,才能更好地组织和团结起来,才能有效地监督和约束公共权力及其运行.因此,党的政治领导对于法治国家而言同样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党的领导必须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和法治国家的基础上.党的领导首先应当是人民群众认可、认同的领导.共产党有没有资格领导、它领导得怎么样,这最终都要由老百姓来说了算.这就是政治合法性的问题.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而不是统揽所有的权力.党要支持和帮助人民群众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因此它对权力的掌握不应当是单边行为,而应当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意志,也就是合乎法治的精神.法治国家的真正主体是人民,法作为人民的意志本身即成其为治理的主体.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法行事,自觉接受法的约束和群众的监督.反之,如果脱离的人民当家作主和法治国家的约束,党就很容易凌驾于国家和社会之上,就很容易发生马克思所讲的官僚化和资产阶级化,甚至不成其为真正的共产党.在这一问题上,苏联共产党已有前车之鉴,必须始终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四、结语
  同资本主义社会一样,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走向全面自由解放历程中重要的一站,当然它应当是更高级、更具优越性的一站.借鉴和吸收彼此制度中合理、优秀的成分是延续制度生命的关键一环.事实上,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矛盾的深刻批判,如果没有对社会主义国家相关制度与实践的吸收应用,也就没有现代资本主义.同样的,建设社会主义自然要批判、反对资本主义中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本质及其相关的制度和行为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否定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中合乎理性的、体现了人类普遍本性的东西.没有了辩证的批判和否定,我们就会像马克思所讲的那样,“在泼水的时候,连同孩子一起倒掉了”.设想,取消了对自由、民主和幸福这些普世性价值的追求,社会主义还剩下什么呢?
  民主政治的发展向来是充满艰辛的,充满复杂的矛盾斗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更是如此.事实上,由于往往不能够全面系统深刻地理解民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仅仅因为与资本主义沾边就消极盲目地抛弃和排斥人类政治文明中那些积极的和有益的理论和制度成果,人们才会在实践中陷入闭门造车、作茧自缚的困境.也正是由于长期无法挣脱这一困境,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及一部分群众甚至会把某些政治上原非社会主义甚至是反社会主义的东西当成了社会主义的,而这无疑是最后导致社会主义事业在他们手中走向挫折、失败的重要原因.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必要重新焕发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现实精神,正视问题、正视矛盾、正视使命和任务.正是因为如此,返本开新、回到马克思,在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重新深入地解读马克思,这应当成为当前我们党全部政治生活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础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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