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缇萦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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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缇萦救父”?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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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补答
  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逮捕办罪呢?我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你们商议一下改变的办法."
  大臣们一商量,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连坐,就是被牵连一同办罪)的法令.
  公元前167年,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A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可没有儿子.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汉文帝废除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司马迁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详细记述了西汉初期著名医学家仓公的事迹.仓公,又称太仓公,姓淳于名意(前205-前140年),是临淄人,因其做过齐太仓长,管理都城仓库,所以习惯上称他为仓公. 
  仓公师从阳庆,阳庆传他“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他学了三年,给人治病,能预决病人生死,一经投药,无不立愈,因此远近闻名.仓公切脉已臻于神乎其技的程度.如齐侍御史成自述头痛,仓公为他诊脉,诊断为疽症,其病因内发于肠胃之间,因贪酒所致,五日当肿胀,八日时便呕脓而死.果然,成于第八天因呕脓而死.
  由于求医者众,而仓公又不常在家中,所以,病家常失望而归.日久,求医者开始愤懑异常.就象以上所举医案,由于仓公能预知生死,有的病人就无药可医,病人就责怪仓公不肯医治,以致病人死亡.怨气积久了,终于酿成祸祟.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有有权势之人告发仓公,说他借医欺人,轻视生命.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处仓公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汉初年的律令,凡做过官的人受肉刑必须押送到京城长安去执行.因此,仓公将被押送到长安受刑.
  仓公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临行时都去送父亲,相向悲泣.仓公看着五个女儿,长叹道:“生女不生男,遇到急难,却没有一个有用的.”听完父亲的哀叹,十五岁的小女缇萦决定随父进京,一路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 临淄相距长安两千余里,一路上父女俩风餐露宿,尝尽人间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长安,仓公被押入狱中.为了营救父亲,缇萦斗胆上书汉文帝为父求情,请求做奴婢替父赎罪.上书中这样写道:“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奴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当朝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刘恒,史书记载,汉文帝治天下,恭俭仁厚,以德化民,海内安宁,百姓安居,人民乐足.他见到上书后,感其孝诚,免除了仓公的刑罚,同时颁发诏书废除由来已久的残酷的肉刑.诏书是这样写的: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过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张苍等人根据这个诏书废除了肉刑制定,颁布了新刑法. 正是小小女子缇萦的至孝之心而上书救父的美举,促使了肉刑的废除.为此,班固有诗赞缇萦: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缇萦上书救父的孝行,万古流芳,成为后世孝道的典型. (缇萦救父也作:缇萦求父)
  月,齐太仓令淳于公①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②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③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④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注①索隐名意,为齐太仓令,故谓之仓公也.
  注②索隐缇音啼.邹氏音体,非.
  注③正义晋书刑法志云:“三皇设言而民不违,五帝画衣冠而民知禁.犯黥者阜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膑者墨其体,犯宫者杂其屦,大辟之罪,殊刑之极,布其衣裾而无领缘,投之于市,与觽□之.”
  注④集解李奇曰:“约法三章无肉刑,文帝则有肉刑.”孟康曰:“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索隐韦昭云:“断趾、黥、劓之属.”崔浩汉律序云:“文帝除肉刑而宫不易.”张斐注云:“以淫乱人族序,故不易之也.”
  ——《史记• 孝文本纪第十》
  原文: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如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邢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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